山东省文化馆邀您欣赏评书版《二十四孝》之 郭巨埋儿
评书《二十四孝》
多年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直身体力行尊老、敬老、爱老、助老。党的十八大以来,他多次就“尊老”发表重要讲话,对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提出一系列高瞻远瞩的重要论述和设计规划。“孝”是尊老爱老思想的核心,是千百年来中国社会维系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之精髓。元代郭居敬辑录古代24个孝子的故事,编成《二十四孝》,成为宣扬孝道的通俗读物。
山东省文化馆特邀大新老师以评书方式为大家讲解《二十四孝》的故事,共分二十四期,带您感悟中华传统孝文化,奉行孝道,以身作则,良性循环,上行下效,传承孝道是社会的责任,也是家庭的责任。
本期为您带来《郭巨埋儿》
原文:
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译文:
郭巨,东汉隆虑(今河南安阳林州)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郭巨思供给,埋儿愿母存。
黄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
埋子赡亲不得法,儿幼何辜难成牙。
奉天幸得釜金下,母活子存团圆家。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向全社会提出的要求,也是他一直以来的身体力行。让我们一起弘扬民族孝道精神,做一个有孝心,懂孝道的人,让中华孝道精神时代传承!